为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推动乡村振兴,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吉林省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吉民发〔2021〕48号)和《长春市殡葬管理办法》《长春市公墓管理办法(试行)》(长民规〔2023〕7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市民政局起草了《榆树市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沟通。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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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请寄至榆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邮编:130400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83808948(办公室)
榆树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