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

    单位概况

      中共榆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办)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是市委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列市委序列,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中央、吉林省委及长春市委关于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党政群机关和各乡镇街机构改革的方案,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改革方案的实施。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负责新建机构职能拟定;协调市直各部门之间、市直各部门与乡镇街机关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街机关的领导职数;审核(批)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街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五)审核市人大、政协机关和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六)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全市各类事业单位编制定员标准;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市直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设立、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七)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市委、市政府报告。承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有关准备工作和拟定印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业务活动的日常管理,并做好培训指导工作。

      (九)承办市委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市委编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编制科。负责市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乡镇街机关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核党政群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调整,协调市直各部门之间、市直各部门与乡镇街机关的职责分工;承办上级下达的行政编制的落实工作;参与全市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二)事业编制科。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和实施意见;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方案并组织落实;承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审核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科。研究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情况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执行情况;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预防教育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局)。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等工作;承担中文域名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体制改革科。研究拟定全市行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性、前瞻性、长远性关于行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政策解答工作。

      (六)秘书科。负责办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委编办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

      办公地址:榆树市府前路1号 

      办公电话: 83653859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季)

      负责人:宫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