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单位概况

      榆树市财政局现有职工79人,内设17个科室:人秘科、预算科、教科文科、行政政法科、农业科、乡镇财政科、经济建设科、会保障科、综合科、会计科(三会)、监督评价科、粮贸产业科、政府采购办公室、债务金融科、国有资产科、党建办公室、法制科;局属单位:榆树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榆树市财政服务中心、榆树市罚没物资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春市财税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和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拟订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全市财政收入计划。

      (六)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根据预算安排,办理全市行政及事业性支出,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春市债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依法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会计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和规范会计行为;督促检查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推进会计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十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全市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制定预算绩效考核计划,指导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负责制定全市财政干部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方面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榆树市府前路1号

      联系电话:0431-83622156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季)

      负责人:马 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