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

    单位概况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榆树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厅字[2014]16号)文件精神,组建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挂榆树市科学技术局牌子。

      一、 职责调整

      (一) 承接的职责

      1. 省和长春市发改委下放和委托授权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行使的行政审批项目。

      2. 省科学技术厅和长春市科学技术局下放和委托授权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行使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 划入的职责

      1. 将原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

      2. 将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研究拟定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 划出的职责

      将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 加强的职责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责,提高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 主要职责

      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负责监测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负責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工作,搞好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协调发展。

      ()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部门及其他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经济形势,进行全市经济的预警预测,研究提出财政、信贷、债券、价格等重要经济措施的政策建议。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国家、省、长春市及榆树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监测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及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

      ()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民生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全市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协调长春市、本市各包保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协调推进本市与结对帮扶单位扶贫协作工作;负责全市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参与扶贫资金和扶贫贷款的计划管理,指导、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市扶贫开发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落实的督查、巡查和暗访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信访受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金融协调服务等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定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推进全市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全市实体经济发展。牵头组织全市地方金融基础数据和信農系统建设及管理,协调优化地方金融营商环境。拟定全市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煤炭、电力行业等能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国内区域合作和拟定对口支援有关政策规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负责科技兴市的协调和宏观管理;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分配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事业费,建立并管理好科技发展基金;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认定登记、申报和奖励工作。审理和申报技术专利,负责外国专家管理职责。

      (十七)负责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物价总水平的变动;负责本地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负责制定、调整实行县()级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协调部门之间、企业之间的价格和收费矛盾、仲裁价格和收费争议,对价格和各种收费进行管理;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有关农产品成本投入和产出的调查任务,开展价格信息和价格服务工作。

      (十八)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 内设机构

      ()人秘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科。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经济调控目标,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资源开发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问题;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小城镇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

      ()工交和社会发展科。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编制全市交通、通讯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办理交通(含铁路、机场)、通讯等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研究提出重点产业、支柱产业、饲料工业能源工业等专项规划;研究提出调控市场供求的政策措施;编制衔接、转发重要物资和商品计划。负责区域合作和拟定对口支援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全市社会发展状况,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教育、广播电视、劳动、就业、旅游、民政、政法、社会保障等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有关问题。

      ()农村经济科。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练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接平衡农业、林业、衣机牧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商品粮基地建设专项规划。

      ()固定资产投资科。根据省、长春市下达的投资计划,负责起草榆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向财政和建设单位下达的资金拨付计划文件,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金融协调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市重点项目进行练合管理;编制全市重大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谋划实施指南;拟定重大项目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分解等相关文件;提出促进重大项目建设意见建议,优化重大项目布局;建设管理重大项目款据库和信息发布系统,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更新;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推进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拟定各责任单位重点项目谋划目标并组织考核;做好全市重大在建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管理服务工作;调度掌握全市重大课划、储备项目进展情况。做好重大项目调研、包装、储备工作;管理、监测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提出推进措施建说;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有关事宜。

      ()金融工作科(财贸科)。负责金融协调服务相关工作;研究全市综合财力平衡、资金平衡、内外贸易、利用外资的计划和措施;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枃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定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相应备选项目;按规定权限提出外商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分析全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粮等储备,拟定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牵头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企业实施监管,依法依规牵头强化对全市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指导和规范。负责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佔、预警和处置,推动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依法依规指导金融监管相关工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环资与服务业发展科。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气候协调、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环保产业、清洁生产、秸秆综合利用等有关工作;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市场状况,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调整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开展相关专营、专卖、专储等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企业项目的调研、立项、审批、申报、包装、儲备工作。

      ()民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省、长春市及榆树市政府有关民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市民生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民生工作总体规划、专项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汇总安排全市民生工作项目,拟定全市年度民生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各有关部门推进民生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负责民生工作调研,分析民生工作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和措施建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谋划减贫体系,减少相对贫因;负责制定全市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研究“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组织、协调、联系、调度脱贫攻坚相关行业部门工作;负责全市脱贫攻坚包保帮扶工作。

      ()科技科。贯执行国家、省、长春市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申报国家、省及长春市科技发展项目,负责项目的初审、推荐及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査工作;负责指导企业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攻关,新产品试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科技企业解化器、创新创业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科技示范园()等科技平合的建设工作;负责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引进、实验、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乡镇街科技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培训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登记、科学技术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合同认定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审核科研机枃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枃布局;负责技术市场工作;负责外国专家事务。

      ()扶贫开发科。负责制定全市扶贫开发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考核工作;参与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眼踪各级包保领导和包保部门脱贫攻坚、监督各乡(镇、街)脱贫攻坚、监督扶贫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

      (十一)能源安监科。统筹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市能源管理综合平衡和协调;能源项目储备、项目审批、项目监督、执法;贯彻实施国家关于石油、煤炭、天然气、电力行业的方针、政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负责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油气输送管道(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天然气、电力、炼油、炼制燃料、燃料乙醇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二)价格调控管理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本行政区内的产品、商品价格和部分服务价格实施监管;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产品和商品价格以及部分服务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属于本级管理的商品价格和部分服务价格的审核、制定、调整和发布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产品、商品价格和部分服务价格提供咨询和解释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调控计划以及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受理、承办全市重大价格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指导全市重要工、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项目及收费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清理全市行政事业和经营性乱收费工作,严格控制收费规模,规范收费秩序。

      (十三)行政审批办公室。依据国家、省和长春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十四)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发改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4(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

      办公地址:榆树市大唐金街发展和改革局办公楼

      办公电话:0431-83622729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季)

      负责人:张欣春